攜手扶弱基金在2005年成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2005年施政報告》宣布設立,用以推動社會福利界、商界和政府的三方合作並建立夥伴關係共同扶持社會上的弱勢社群。並於2015年加入民商官學四方合作,為社會上的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動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以推動全人發展。
1. 鼓勵非政府福利機構擴展網絡,以爭取商業機構參與扶弱工作
2. 鼓勵商界承擔更大的企業社會責任,合力建立一個團結和諧、充滿愛心的社會
以下的項目將會獲得優先考慮:
每間福利機構可提交及獲批最多十個計劃,每個計劃獲批的基金資助上限維持為300萬元,而商業機構的捐贈額不設上限
第一階段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6月30日,而第二階段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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