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於2010年4月推出。目的在於鼓勵公司與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加強更緊密的合作並投放更多資源進行研發,推動香港創新科技發展
為下列兩類應用研發項目,向公司提供相等於其開支40%的現金回贈
注意事項:
計劃為下列兩類應用研發項目,向公司提供相等於其開支40%的現金回贈
獲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的研發項目 (下稱「基金項目」);以及
公司與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4合作,並由公司全費贊助的研發項目(下稱「夥伴項目」)。
就夥伴項目而言,現金回贈不適用於下列工作或活動範疇-
沒有科研成分的產品改良/度身訂製和相關工作、普通的業務營運及商業活動,例如產品設計和一般系統自動化;
商業機構的內部研發工作;以及
科技領域以外的研究項目,例如市場研究及管理研究。
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合資格提出現金回贈申請:
歡迎隨時聯絡我們進行免費諮詢和評估。若申請不成功,顧問服務費用將全數退還。
如果有任何關於資助申請服務的問題亦歡迎查詢,我們十分樂意解答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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